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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test 关于你提出的疑问,我在这里进行一些个人观点的阐述。
当然,每个人的观点不同,有所碰撞也是在所难免,所以我仅代表个人立场。
1. 关于钻空子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治理,感觉像是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首先提出问题时,我建议你先拿出来一些“应用内支付不使用 IAP (也不使用第三方支付)但却依然生龙活虎搞着内购”的例子,免得我在这里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先找找看是不是真的有这种情况。
从实际生活中来看,大家一起违章停车,是不可能有人被贴有人没被贴的,除非是检查过去贴完了刚来的,但是要赶上下一波检查,一样会被贴的。
当然,如果是占用应急通道,自然是占用的车会被贴,讲道理你这个举的例子不觉得挺逗的吗?
我所表明的钻空子是指通过一些方式来对于条款中规定的事项予以规避,例如:
- 例如某应用,支持 IAP,也支持第三方支付,例如使用支付宝转账方式付款这样,是的,目前不乏是有一些应用,采用了集成其他支付渠道的方式来规避抽成,因为我提供了 IAP,但用户选择通过第三方渠道进行消费,你 Apple 不能够插手其他渠道的事儿,你也就无法进行管辖。(我目前使用的应用中,内购项目均采用 IAP )
- 将消费对应的商品描述为其他不属于 IAP 抽成范围的东西,辩称“用户消费的不是你抽成范围内的”。是的,因为这个商品没有在 IAP 抽成划定的范围内,自然 Apple 也就无法进行管辖。(然而,Apple 这后来不就对条款进行了补充么)
2. 关于将抽成比做关税的问题
出于个人理解来看,我认为抽被类比为关税是不合适的,毕竟实行主体不是同种类型。
我并不是研究经济贸易的人,所以如果是太专业的东西我也没得说。
不过成本转嫁本身就是一个长期存在并被长期应用的手段。
我在之前回复中关于“成本转嫁”的举例是想表明我对于开发者条款中,关于 IAP 的抽成主体的确定,我对于该主体的确定是“开发者”,而不是“付费的用户”。
公司愿不愿意承担负税,开发者愿不愿意承担成本,这都无所谓。
但是本应当你承担的成本,你分流到了用户身上,后来经过炒作,变成“ Apple 关于 IAP 抽成中的主体是 **App 用户** ”这种观点我是不支持的。
这里也可以参考 #99 中 @
imn1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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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市场买菜,确实是消费者和菜贩的事,但菜贩要给场租市场管理,市场管理要给土地税国家
谁敢说实际上消费者买菜的钱就没有一定百分比给了国家?只是这种提法很可笑,是一种偷换概念的做法
单独提打赏,不提全部,实质就是偷换概念
这事争议的点我觉得不是“苹果抽成转嫁给消费者”,而应该是“微信把舆论焦点从自己转移到苹果”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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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关于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我没有表明任何立场
3. 关于“谁知道”是否划定为是阴谋论的问题
我所说的 “谁知道 Apple 不下刀,微信后续会不会下刀”,是我自己的主观臆测。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是不赚钱的,不赚钱的那叫非营利性组织,并不是什么阴谋论的问题。
我只是在表达我的一种猜想:后续盘子做大了,积攒了足够多的资源,再去开始“收获”。
我认为这是一种比较符合走向的做法,但并不是说微信一定会采用这个做法。
所以如果你认为我发言中存在阴谋论,我可以重新说明一下,我没有提出阴谋论,这只是我的主观臆测。
综上所述,我在之前的回复中就已经表明了我所在的立场和我所阐述的观点
1. 你在 App Store 发布并运营自己的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和 Apple 之间的合作(你购买开发者身份,也就相当于你是和 Apple 签订了一份开发者条款)。那么对于 Apple IAP 抽成的问题,没什么说的,人家的开发者条款写的很清楚,如果单给你开了绿灯不抽成,那对其他开发者就会不公平。
2. 对于媒体利用抽成进行炒作,掀起一波情绪之后拉着一堆用户站在 Apple 的对立面,也没啥好说的,毕竟媒体如果没人看会死,但是利用这一点瞎炒作的话,我反而觉得是媒体变得吃相难看。
3. 我还是认为,虽然现在来看,公众号优质文章的打赏没有被微信自己抽成,但是从我主观的预测上来说,如果我的手下运营了一个优质的产品,同时也有大量的用户愿意为此付费,那么我也会考虑相关的方式来让这个产品为公司盈利。
- 这里有个不是很合适的比喻,但是也可以拿来说一下,作为一个思考的点:
持续的创造和输出是需要成本的,你可以说公众号平台的发际是因为大量的公众号产出了优质的内容,但是你也不能忘记,公众号平台的运营也是需要成本的。
4. 除了非营利性组织之外,不会有不去盈利的公司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