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间舆论普遍支持快播呢?

2016-01-09 00:26:45 +08:00
 MajestySolor
就目前情况来看,快播的服务器参与了非法文件存储 /传输的过程,这一点坐实了肯定是没法洗的,就看怎么判了。
而且一旦有了这个判例,以后在网络色情 /盗版领域处理起来肯定更高效,怎么看都是好事,为什么民间普遍支持惋惜快播呢?
作为一个靠捆绑流氓行为以后欺骗用户后台上传并涉及色情 /盗版传输的软件,有什么好支持惋惜的?快播有什么脸面说出“技术是不可耻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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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条回复
TheOtherBruce
2016-01-09 13:22:54 +08:00
说点现实,

现在迅雷查的最严, dmm 上最新的电影,新种子没一个能用的

百度正正经经,新电影偶尔能离线离线播放,播放,极少数老电影改个种子里的文件名能离线,播放

115 ,本人没用过,据说老马那里涨得厉害,后台最大的就是他
fan123199
2016-01-09 13:42:25 +08:00
快播说,缓存不算是普通的视频,只是一个播放过程的附属行为。那么应该可以(?)鉴定出这个缓存有没有被用于加速视频播放(类似迅雷离线)。
bk201
2016-01-09 13:49:10 +08:00
从个人需求上讲我还是蛮希望快播存活的。发现 V2EX 的好多人正义凛然,好羞愧。
tairan2006
2016-01-09 14:02:26 +08:00
因为公诉人是猪啊,就算是钦定的,你们也按着司法程序来啊!法庭上辩论不过,难道下一步直接定罪?

拜托各位,以后你们被抓了,然后发现律师有个鬼用,唇枪舌剑一番然后乖乖蹲大狱,这是法治社会?
killerv
2016-01-09 14:14:04 +08:00
在中国说法律就是个笑话,有多少当官的、富二代杀人强奸结果被轻判的?到了老百姓就是重罪了。
Sequencer
2016-01-09 14:14:41 +08:00
對快播無好感 想看 18R 的就直接去 ddm 買唄
商業化的 BT 這樣放到哪兒都會被譴責侵犯產權的
看了庭審之後對公訴人的證據呵呵了 雖然不是搞法律的 然而這種邏輯和這種業務水平也令人吃驚了
如果個人來說 希望快播能以產權問題被滅了
看到庭審來說 如果這案子判有罪的話 堅定肉身出國的信念
jarlyyn
2016-01-09 14:25:49 +08:00
@tairan2006

找个好律师就能脱罪就是法治社会吗?

这个无非是特层阶级是富豪还是官员的区别吧……
skyun
2016-01-09 14:32:36 +08:00
看完了回复,还是那句话,依现在的庭审样子能定罪,我是不服的。程序正义,若程序都不能正义,谈何法治?依法治国?我看此法非彼法!
lenran
2016-01-09 14:47:44 +08:00
虽然快播我绝不会用,但是看到中国这样的法庭我也很伤心。从感情上来说,我支持快播!
jarlyyn
2016-01-09 15:00:52 +08:00
@skyun

现在的庭审记录,看来看去除了一堆技术的诡辩和有意开车带节奏,辩方除了对证据对不承认,试图混淆为竞争对手干的意外,到底为什么不能定罪了?

http://tech.qq.com/a/20160108/062986.htm

这个链接有问题么?
tairan2006
2016-01-09 15:02:10 +08:00
@jarlyyn 什么叫找一个好律师就能脱罪,有罪没罪法官说了算。当然如果一个国家连法官都可以贿赂的话,那就是烂在骨子里了,不管怎么搞也没啥用。

就算是钻了法律不健全的漏子导致无法定罪,维持程序正义也可以促使司法进一步健全。法律的地位必须是至高无上的,这个案子如果后来非要定罪,那就恰好证明了某句名台词“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jarlyyn
2016-01-09 15:03:35 +08:00
@tairan2006

首先,请不要把你的价值观强加给所有人。

其次,‘然后发现律师有个鬼用,唇枪舌剑一番然后乖乖蹲大狱’,它的反面不是靠好律师脱罪的花,能否教我一下是什么?
MindPunk
2016-01-09 15:36:52 +08:00
第一,还没有宣判呢,你就说这是『非法』的?那么法在哪里?你最多说他『涉嫌违法』,对吗?
第二,什么叫做『传播网络色情』?你确定你没参与过传播『网络色情』?你的浏览器缓存里也可能存了很多『大波美女』,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你忽略掉的『 XXOO 』动图 /视频缓存(你可能是无意的,但广告是有意的)。好了,假设法院拿到了这些『证据』,那么请问你是否『传播涉嫌违法』?
ilikekindle
2016-01-09 15:44:02 +08:00
转帖一下:

@chuhan :公诉人的认知水平和表达能放在天朝公共服务墙内员群体里不算差,但是直播就把体制内习以为常要求不高的日常运行方式暴露在公共领域中。天朝的墙内网络空间已经进化到微博、知乎和视频弹幕阶段,体制黑箱在公开交锋中已然不是体制外众智的对手。这种尴尬和不适就像突然让基层官员去参加电视辩论一样。

@oasisfeng :快播这个案子让我想起 4 年前轰动全美的‘反 SOPA& PIPA ’抗议。在美国,平台对于 UGC 内容的监管职责在法案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一旦通过,就意味着平台在 UGC 侵权中极易承担连带责任和后果。最后,全美各大互联网公司凝聚海量用户的呼声,成功阻击了法案。两相对照,感概良多…
meizhile
2016-01-09 15:45:36 +08:00
@jarlyyn 你的逻辑也不通,说极端一点,你国要有条法律说不留辫子就要砍头,然后有人就是不留辫子然后被砍了头,你说这是依法治国?我们是在 21 世纪,不是大清朝。

关于证据问题,没轮到你身上你不疼不痒才会说的这么轻松,能不能采纳证据是应该依法,但公诉人没有给出足够可信的操作过程证明,也没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基本就是口述,换你你能接受?就算是他说的句句是真,表面功夫也应该做足
jarlyyn
2016-01-09 15:45:44 +08:00
@MindPunk

第一,请搞清楚什么叫传播。

第二,请看清楚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markx
2016-01-09 15:48:39 +08:00
@jarlyyn 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搞不清楚事实是怎样的,所以就只能讲究程序公正了。 如果今天给快播定罪可以无视程序,即便他摆明了是违法犯罪的,那么将来给无辜的人定罪也会容易一些了。

似乎快播并没有给大家带来太多直接的损失,所以在这个事情上不妨追求一下程序公正。

但反过来说,法庭如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给一个罪大恶极人人得而诛之的坏人定了罪,舆论又会支持哪一方呢?
jarlyyn
2016-01-09 15:48:46 +08:00
@meizhile

1.这不是依法治国是什么?在谈论别人的逻辑之前先理清自己的逻辑。而且从来看这说明你对于法律的本质根本没有试图去理解过。

2.能不能采纳证据的确应该是依法,至于可信不可信,难道判断权不在法官那?

3.表面功夫做足,你当这是真人 show 呢......
jarlyyn
2016-01-09 15:50:13 +08:00
@markx

’似乎快播并没有给大家带来太多直接的损失,所以在这个事情上不妨追求一下程序公正‘

真法治……

’法庭如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给一个罪大恶极人人得而诛之的坏人定了罪,舆论又会支持哪一方呢‘

http://www.guokr.com/post/452425/

比如这个?
manfay
2016-01-09 16:04:08 +08:00
@jarlyyn 你说事实更重要,但是程序不正义,如何判断事实?原告与被告各说一套他们的“事实”,如何判断哪个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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