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至今仍有人不断的提起苹果 30%、、 不分场合。不分情景。 苹果 30%仅针对纯 app 内服务,纯手机内服务。 涉及线下服务的 都不收费。

2017-06-27 08:52:12 +08:00
 isv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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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条回复
Quaintjade
2017-06-30 21:26:23 +08:00
@jarlyyn
哦,另外不要老是叫我果粉,我一直和苹果不合。
https://yangjunhui.monster/t/322213

我只不过在这件事上认可 APP 内容打赏应属内购行为罢了。
jarlyyn
2017-06-30 22:09:33 +08:00
@Quaintjade

文章阅读需要打赏么?

不需要,那么自然是两个事情。你从头到位都无法反驳这一点。还可笑的提什么价格歧视。你怎么不把任何一个经济教程的价格歧视拿出来?

用 safari 打赏不抽成,不就更证明了苹果的无耻么?这行为怎么在 safari 里就不是服务了?

现在整个帖子也很明显,你的法官常识不符合公众常识

但这里指出的打赏按钮放在文章末,标着“赞赏”且付给作者,这已经是直接证据了,如果要反驳,应该由你证明。

这到底是什么直接证据呢?证明了什么?必须要打赏才能看纹章?拜托你先证明这是直接证据,直接两个字看不懂么。不然文章最后都是评论按钮,是不是必须要评论,不然就是歧视了?文章最后放二维码的,都必须要关注了?

啪啪啪的事情就更简单啊。

事先谈好报酬的就是嫖娼,不需要付报酬的就是打炮,和我们现在的问题一模一样,难道你这不是打自己的脸?

至于给一堆知乎链接,我就搞不懂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你没有自己独立的看法?

推断直接没有逻辑,看到有个打赏按钮就觉得这是购买,这是什么奇葩逻辑?

看到别人哪把刀就是要杀人了?
jarlyyn
2017-06-30 22:10:42 +08:00
@Quaintjade

没看出你和 apple 不合啊,就这个链接么?

为了捧 apple 把价格歧视都扭曲成这样了,这不是果粉,是什么?
jarlyyn
2017-06-30 22:14:28 +08:00
@Quaintjade

最后,按你讨论嫖娼的逻辑

两个陌生人在酒吧对上眼,滚床单了。

结果发现男方是个处,女心血来潮包了个红包。

这是不是嫖娼啊?
jarlyyn
2017-06-30 22:43:40 +08:00
Quaintjade
2017-07-01 11:15:28 +08:00
@jarlyyn
你的逻辑真的很弱哎。

因为不用打赏也能看文章,所以打赏和看文章没关系?街头卖艺表演完了说“有钱捧个钱赏,没钱捧个人赏”,打赏也与表演没关系?小贩说“不甜不要钱”所以付钱和获得西瓜没关系?

按评论按钮一般都是因为读了这篇文章而发表评论,不是吗?
扫文末二维码是因为你看了文章所以想关注,不是吗?
读完文章不一定要评论、不一定要扫,难道评论、扫码就和读文章就没关系了?

Safari 不抽,因为那是通用服务,没区别的话你让开发者用 safari 打开就是了。

关于价格歧视你自己去阅读教材,你不会比我更懂。

嫖娼的构成是性行为+与此有关的钱。
如果主张是情侣,把两人一隔,你们知道对方名字吗?以前聊天记录拿出来看看?警察再和两人聊聊,哦有破绽矛盾啊,那就是说谎嘛。
你主张打赏和看文章无关,结果知乎大部分回答与此不符。
最后,你举的那个例子是嫖娼谢谢。
jarlyyn
2017-07-01 11:46:48 +08:00
@Quaintjade

有关系就是购买?

这是什么逻辑?

阅读教材?好歹我大学还是经院的,你倒说说什么什么教材呢?

最后,你说嫖娼就是嫖娼了?不是情侣就是嫖娼?那警察抓嫖还需要以女方为突破口和用通知男方单位威胁了?

还好你既不是法官,又不是警察啊。
Quaintjade
2017-07-01 17:32:36 +08:00
@jarlyyn
因为你自己一定要举例说因为处而包红包啊,就好像你说是因为文章引用了长者语录所以你 excited 所以打赏。如果你说因为滚床单时知道男方家境贫寒学费都付不起了所以发红包鼓励他苦读奋发,那就不是啊。
抓嫖讯问搞那些做法多是因为没当场抓到付钱行为,所以只能补充自己承认有付款约定的证据。性行为、付款都被直接抓到,还说了是因为发现是处而给红包,那就等你自己巧舌如簧去圆了。
jarlyyn
2017-07-01 18:51:56 +08:00
@Quaintjade

就算因为处包红包,又和嫖娼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你觉得是,所以就是?

这就是你逻辑跳跃的奇葩地方啊。

按你的逻辑,强奸后强奸犯给补偿都是嫖娼喽?
Quaintjade
2017-07-02 09:49:39 +08:00
@jarlyyn
强奸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达成,违背了民事行为自愿的前提,该性行为也就不构成交易,进而不会认定为卖淫嫖娼。
而且嫖娼后主张成强奸赔偿的话,本来拘留罚款,现在直接刑拘了 233

你尽可以继续举跳跃奇葩的例子。
jarlyyn
2017-07-02 10:43:33 +08:00
@Quaintjade

“嫖娼的构成是性行为+与此有关的钱。”

所以这不就是打你耳光的反例了吗?

还有,不要展示你逻辑的匮乏和不严谨了。

反例什么时候不是这么举的了?

“你尽可以继续举跳跃奇葩的例子“

任何一个学过数学懂得一点基本逻辑辩证方法的说出这句话不觉得害臊?
Quaintjade
2017-07-03 00:53:48 +08:00
@jarlyyn
自愿是民事行为的默认前提,没必要再特地写出来,难道我先要把所有法律条文全部贴一遍?
你忘记这个前提,那我就好心提醒你一下也罢。你倒还攻击起无需写出的默设前提了,你还真是不害臊。
jarlyyn
2017-07-03 02:57:14 +08:00
@Quaintjade

就算要前提,难道不是该你提?
这个帖子里什么时候提过民事二字了?
自己的观点漏洞百出,倒学着苹果的恶心倒打一耙了?
Quaintjade
2017-07-04 00:52:48 +08:00
@jarlyyn
你继续胡搅蛮缠好了
jarlyyn
2017-07-04 01:29:18 +08:00
@Quaintjade

从你说出价格歧视四个字开始,胡搅蛮缠已经烙在你身上了。
Quaintjade
2017-07-05 00:22:24 +08:00
@jarlyyn
你从一开始就在胡搅蛮缠,包括质疑价格歧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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