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分析 google 的这种行为是作恶

2015-01-27 09:41:59 +08:00
 yoketsu
谷歌瞒维基解密3年 现终公开将其员工数据交给FBI一事(转)

据外媒报道,像谷歌等这样的公司时常要面对政府向其施加的压力,有时候它们不得不交出一些私人数据给政府机构。日前,谷歌方面终于对外承认了这点。据悉,谷歌曾于2012年将维基解密旗下员工的邮件和IP地址相关数据交给了FBI。也就是说,谷歌将这件事情瞒了三年的时间。

不过,谷歌表示,之所以会在过了这么久之后才将这个消息告知维基解密则是因为在当时,政府对其下达了言论禁令。显然,维基解密对这一解释并不满意,维基解密表示,延迟讯息传达将可能在未来引发严重的“隐私、合作、自由”问题。
据悉,维基解密就此事要求谷歌向其提交详细的数据移交清单,并了解该家公司在收到政府搜索令时是否做出过反抗,但截止到现在,谷歌并未对此做出回应。
去年圣诞夜,维基解密首次从谷歌那里得到通知,称他们已按照美国政府搜查令的指示,将维基解密员工Joseph Farrell、Sarah Harrison、Kristinn Hrafnasson的电子邮件和IP地址数据交给了FBI。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3658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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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条回复
xuwenmang
2015-01-27 14:14:35 +08:00
@wy315700 信息配合审查是必须的。。不管哪个国家,遇到恐怖袭击市民的恐怖分子,明知道用XX邮箱,能不查?

国内被喷的原因在于人民心中的安全感。。因为信息本身审查后用来干嘛的。大部分都被非法利用,例如一个领导打个电话就可以跨省打击异己,被倒卖信息,以及红色二代利用独占信息的不公平行为。

所以帮谷歌洗地很正常,例如我就认为,美国政府有权要求谷歌提供必要的信息。但是内地要求提供审查,我就认为特不要脸,这只是国人没安全感的写照。
zeinipiyan
2015-01-27 14:30:49 +08:00
@sigone 非常正常,V2不是一个以政治为特长的地方
wy315700
2015-01-27 14:50:59 +08:00
zhangdawei
2015-01-27 14:52:17 +08:00
说谷歌扯百度干毛。
就事论事不会么。
jiang42
2015-01-27 15:03:26 +08:00
@sandideas 美国的程序是怎么产生的?中国的程序是怎么产生的?
a2z
2015-01-27 15:05:44 +08:00
@wy315700

/dev/random 本身就不是crypto secure的
/dev/urandom 这个总没问题吧

我不是说intel肯定没问题,intel问题很多,除了随机数还有微码的后门,这个比随机数可怕多了。
AnyOfYou
2015-01-27 15:13:32 +08:00
想到这个 http://v2ex.com/t/165767#;
水深火热
AnyOfYou
2015-01-27 15:14:49 +08:00
yuuki
2015-01-27 15:20:22 +08:00
其实很简单嘛,大公司跟政府合作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合作的政府是何种性质。如果你经常跟流氓合作,我们自然也就把你当作流氓。一个受法律限制,受人民监督的政府,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反之,一个不受法律限制,不受人民监督的政府,随时可以“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那么多携款外逃的中共贪官,为什么西方国家明明知道他们的存在不直接遣返,就是因为法制不健全,人权没保障,人家不愿意跟你合作。

百度是不跟政府同流合污则无法立足于国内,谷歌不存在这个问题。美国政府不可能拿枪对着谷歌发号施令,它是基于对本国政府的信任才采取合作态度的,如果把美国政府换成中国政府,态度不言自明。
yoketsu
2015-01-27 15:33:25 +08:00
@zhangdawei 怪我,我建楼的时候标题写的是google跟baidu对比,后来觉得不合适,去掉了baidu
fan123199
2015-01-27 15:35:29 +08:00
是作恶,不过必须是不可抗力,而且是在程序正义的情况下。(不加猜测语气,因为我相信Google)
sandideas
2015-01-27 15:37:20 +08:00
@jiang42 程序没差。。差别的是法律。
按程序来说,估计都一样。只是一个在中国是违法的,而在美国不是。
但是这个不是做不作恶的根源,既然都是按照法律来做,凭什么谷歌就是不作恶。而雅虎就是作恶。都是把对政府不利人士的资料交给政府还有高低贵贱之分么。
要我说,中国政府不干净不代表谷歌不作恶。。把揭露一些罪恶事务的人资料泄露给某政府,称得上作恶吧
yoketsu
2015-01-27 15:37:45 +08:00
@bulldozer 你这是机器人三定律吧?什么时候成了公司三定律了?公司也是由个体的人构成的,不能忽略了人的特性。
Actrace
2015-01-27 16:04:05 +08:00
美帝似乎有个爱国者法案。
ryd994
2015-01-27 16:23:31 +08:00
问题在于,国内要查,根本不需要搜查令。就算有,搜查令是不是只有一句寻衅滋事还两说呢。
更有甚者,直接叫公司自己看着,有可疑的直接上报。百度网盘115网盘上次的事情不会忘了吧?监视用户邮件谷歌也有,但只有一个目的,阻止儿童色情,更没有人工参与。其他的哪怕IS用谷歌邮箱,谷歌也不会没事看用户的数据。
没主动配合就是不作恶。难不成你还想在明确你有作恶嫌疑的时候,别人替你挡枪?那叫包庇犯罪,那才叫为恶!事后能给你说一声这就算讲义气了。
zhangdawei
2015-01-27 16:57:00 +08:00
@yoketsu 哦,原来如此。
xxxcat
2015-01-27 17:20:32 +08:00
“不作恶”也就是google初期工程师式的天真,现在都不提了。做一件事有的人认为是作恶,有的人认为不是,想要满足所有的人心,到宇宙毁灭都不可能。所以你可以嘲笑google的天真幼稚,但如果老用它来加强你的评论力量,幼稚的就是你了
sandideas
2015-01-27 17:58:45 +08:00
@ryd994 问题是给的是维基解密的人的资料,而不是IS。。这个才是作恶。
如果给的是个十恶不赦的人的资料大家估计都会拍手称好,但是给的是一个爆料者的资料。
nbndco
2015-01-27 18:06:19 +08:00
@sandideas 没差别啊,Google又不是网上的这些键盘法官,他没有任何资格去进行审判,如何判断给爆料者的资料就是恶给is的就不是?
程序正义就可以了。法律明白写出来,想要什么都要warrent,想让我保密也要法律上有要求,就可以了,不知道键盘法官们还想要什么。
中国么,关键是没有程序正义,全凭根本大法—领导看法。
ryd994
2015-01-27 18:14:04 +08:00
@sandideas 还是那句话,人家没义务来帮你挡枪,只求不主动参与。
比有事没事天天翻你邮件要好的多。
要怪就怪法院,是法院出的搜查令。
再想想数字公司的全家桶吧,为恶不为恶,区别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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